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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22日

一诺赔千金

公司要搬到大一点的地方。现在中国房地产中介各自为政,有不同房源。我们看了一套房,所有中介都有,都说能帮我们谈下来。

结果出了乱子,有三家分别代表我们和业主谈,业主以为是三家客户,中介也有先有后,分别谈了不同条件,几乎一天谈下来。

因为我们几个人没有及时通消息,也分别同意了。主要是我,中间插一脚,结果闹出问题了。尤其我好像和第一家看房时签了一张纸。

固然我们可以不认,或者改一个人去签约;而且他们的条件也不一定好,没有完全按我的要求谈合约。

但是公司的宗旨是“承诺是金、诚信永续”,心里不踏实,上面、下面都有人看着,就只好老老实实和第一家协商。经过一个半小时痛苦的反复谈判,清楚地告诉他们,他们的条件不好;我们一定会和我们的老中介(现在这套房的中介,他刚开了家公司,公司几个人都想跟他谈)。最后条件是:如果他们能谅解,我们赔他1000元;如果不行,我们就放弃这套房(和他们介绍的另一套),但是一定会和老中介谈。

考虑的各种因素,第一家中介也不愿意让我们和业主都落空,接受了我们的条件。我们终于签下了租约。

一诺千金,整整1000元,真是“一诺赔千金”的教训:

  1. 不可轻易承诺,承诺就要准备付代价!
  2. 公司职责要分明,Command Chain, Ownership, Communication Channel 不清晰,就会造成对外的不一致。尤其是我,做事喜欢细节完美,喜欢越权干预,大忌!

我的主网站:http://vincentyang.cn/blogs/vincentyang/archive/2009/09/21/879.aspx

评论 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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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:
敬佩。
错一次没有关系,以后不错就是,加油!
9 月 23 日
Chu发表:
不错,诚信为本啊
9 月 22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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